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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
来源: | 作者:工业消防www.zgfire.com | 发布时间: 2024-03-06 | 25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(含B型灯具)是由若干台输出功率不大于1KW、输出电压为DC24V的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,若干台输出功率大于1KW、输出电压为AC220V的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若干盏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。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以分散设置在弱/强电间(竖井)内。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设置在具有通风换气设施的配电间等场所。系统没有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,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功能可以由FAS系统(如果有FAS)实现,也可以由集中电源的区域控制模块控制灯具。

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


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

(1)应用场合

无消防控制室的小型高举架民用建筑。

(2)组成原理

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(含B型灯具)是由若干台输出功率不大于1KW、输出电压为DC24V的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,若干台输出功率大于1KW、输出电压为AC220V的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若干

盏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。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以分散设置在弱/强电间(竖井)内。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设置在具有通风换气设施的配电间等场所。系统没有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,系统的监测与控制

功能可以由FAS系统(如果有FAS)实现,也可以由集中电源的区域控制模块控制灯具。

在系统中,B型照明灯具的供电线路电压值是AC220V,应关注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对线路和灯具的防护等级特别要求。标志灯具及其小功率照明灯具的供电线路电压值是DC24V,对线路和灯具的防护

等级无特别要求。

控制层设备:FAS系统的I/O模块(可选项)。

配电层设备:输出电压为AC220V的B型集中电源、A型集中电源。

灯具层设备:供电电压为DC24V的A型标志灯、供电电压为DC24V的A型照明灯,供电电压为AC220V的B型照明灯。

(3)控制方式

标志灯采用持续点亮模式,照明灯采用区域控制模式。在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,能够自动点亮应急照明灯具。

如果建筑物设有FAS系统,可以采用FAS的I/O模块监控供电回路及其应急灯具的状态。


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

(1)应用场合


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站、码头、会展中心、体育场馆等。


(2)组成原理


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(含B型灯具)是由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,若干台输出功率不大于1KW、输出电压为DC24V的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,若干台输出功率大于1KW、输出电压为AC220V的大功率

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若干盏A型、B型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。


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其它场所。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设置在具有通风换气设施的配电间等场所。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可以分散设置在弱/强电间(竖井)内。


电源输出回路及其大功率照明灯具的供电线路电压值是AC220V,与通信信号的电压等级不相同,电源线路和通信线路必须分管敷设。标志灯具及其小功率照明灯具的供电线路电压值是DC24V,与通信

信号的电压等级相同,电源线路和通信线路可以共管敷设,对线路和灯具的防护等级无特别要求。


控制层设备:应急照明控制器。


配电层设备:输出电压为AC220V的B型集中电源、输出电压为DC24V的A型集中电源。


灯具层设备:供电电压为DC24V-36v的A型标志灯、供电电压为DC24V的A型照明灯、供电电压为AC220V的B型照明灯。


(3)控制方式


标志灯采用集中控制模式,照明灯采用集中控制和区域控制两种模式。在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,能够自动点亮应急照明灯具。


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

(1)应用场合


应用于建筑规模小的民用建筑或旧建筑改造项目。


(2)组成原理


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是由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,若干台输出电压为DC24V的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和若干个A型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。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其它场所。

应急照明配电箱可以分布设置在弱/强电间(竖井)内。


系统中供电线路的电压值DC24V,与通信信号的电压等级相同,电源线路和通信线路可以共管敷设,对线路和灯具的防护等级无特别要求。


在火灾发生时,灯具采用其内部的蓄电池供电。一般情况,这种系统要求每3年更换一次灯具内部的蓄电池,所以,这种系统的运行成本较高。


控制层设备:应急照明控制器。


配电层设备:输出电压为DC24V的A型配电箱。


灯具层设备:供电电压为DC24V的A型标志灯、供电电压为DC24V的A型照明灯


(3)控制方式


标志灯采用集中控制模式,照明灯采用集中控制和区域控制两种模式。在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,能够自动点亮应急照明灯具。


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

(1)应用场合


无消防控制室的小型民用建筑(住宅)或旧建筑工程改造项目。


(2)组成原理


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是由若干台输入电压为AC220V、输出电压为DC24V的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和若干盏A型消防应急灯具,若干台输入电压为AC220V、输出电压为AC220V的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和若干盏

B型消防应急灯具等组成。应急照明配电箱可以分散设置在弱/强电间(竖井)内。


系统没有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,监测与控制功能可以由FAS系统(如果有FAS)实现,也可以由配电箱的区域控制模块控制灯具。


在火灾发生时,灯具采用其内部的蓄电池供电。一般情况,这种系统要求每3年更换一次灯具内部的蓄电池,这种系统的运行成本较高。


控制层设备:FAS系统的I/O模块(可选项)。


配电层设备:输出电压为AC220V的B型配电箱。


灯具层设备:供电电压为AC220V的B型标志灯、供电电压为AC220V的B型照明灯。


(3)控制方式


标志灯采用持续点亮模式,照明灯采用区域控制模式。在正常照明电源失效时,能够自动点亮应急照明灯具。


如果建筑物设有FAS系统,可以采用FAS的I/O模块监控供电回路及其应急灯具的状态。